日常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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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7年第一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03-08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641

 根据校团委有关要求(通知),请各个团支部支部书记(一般情况不包括毕业班硕士和高年级研究所博士),在各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上,推荐若干人选参加入党对象培训班(包括补考人员),原则上各个支部推荐不超过,且必须经过团支部内公告,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特殊情况请团支部书记直接联系院团委老师

 按学院团工作惯例,将根据入党发展对象前期表现及参加各类培训、实践活动情况进行差额答辩,确定2017年拟发展新党员,并在春夏学期发放函调材料进入发展流程。

 被推荐人应在2016年12月前发展为该团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填写过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且在2016年9月前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档案中应查到申请书及日期)

 请各团支部书记认真阅读相关要求,认真履行推荐职责,在3月12日中午12点前完成推荐(填写相关链接)。经研究生党总支初审,初步确定为2017年入党发展对象后,请提醒其及时登录党校培训管理系统注册(地址),按时参加培训并提醒发展对象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保持出勤。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不能替代发展对象培训班

2:高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在外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证书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证明材料,但不能替代发展对象培训班。


 

控制学院团委

201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