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持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和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校团委决定于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2016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做好团支部组建与团支委选举任用工作。各院级团委应科学合理的设置好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的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研究生团组织设置应参照研究生党组织的设置,探索以课题组、实验室、研究所等为单位建立团支部,以便于支部成员的组织和支部活动的开展。各院级团委应指导各团支部尽快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将品学兼优、勇于担当的团员青年选拔到团支委岗位上,确保团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2.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为适应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团的组织架构,激发组织活力,规范组织工作流程,探索基于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团建工作模式,培育凝练一批有品牌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性的团建项目,形成具有专业特点、凸显浙大特色的团建工作品牌,开展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请各团支部积极申报实施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日,鼓励多个团支部联合申报。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广泛开展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请各院级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按照团支部总数5%的比例(四舍五入),择优推荐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争创申报表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日。(一般为非毕业班支部,要求写明目前工作业绩和未来工作计划,并同时应申报“活力提升”工程项目)
(二)加强团学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德才兼备的团学骨干
1.加强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院级团委应根据“培养时代高才”的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教育实践,加强对团学干部的培养,组织开展培训班次,增强团学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各院级团委应重点加强对团支书的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团支书作用的发挥。全校本科新生团支书、学生挂职副书记和专职团干部专题培训班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实施。
2.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担任挂职团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各院级团委要注重挂职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三)加强团的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1.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各院级团委要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工作制度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年度团情况统计,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党员可以不交团费。(党员党费每月0.2元)
3.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各院级团委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
二、评审总结
请各团支部做好本次“团建月活动的总结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学院将根据各团支部在本年度团建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尤其是在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综合评定出浙江大学院级2016年度基层团组织建设先进支部并推送学校,同时作为参评2016年度优秀专职团干部的重要依据。
总结及评审表彰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11月26日前报至各负责老师或挂职干部处。
控制学院团委负责人:
研究生一年级:胡赟昀 邮箱: 448111027@qq.com
研究生其他年级:王可心 邮箱:26323428@qq.com
附件:
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表.doc
浙江大学2016-2017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浙江大学2016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力工程)活动总结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