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文明寝室创建要求的通知》的指示精神,以及在全省高校开展“千名人大代表走近校园宿舍,关爱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要求。近期,浙江大学成立了由学工部、研工部、院系、学园以及宿管中心组成的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小组。同时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寝室卫生环境建设的通知》。
宿管中心不久前已通过微信、学生公寓网、门厅板报以及楼长走访等形式告知学生,并组织全校住宿同学集中开展了寝室卫生大扫除活动。大扫除活动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响应,绝大部分同学都能做到积极行动和配合,根据要求对寝室进行了打扫和整理。在此,感谢同学们的理解和合作!但是在楼长走访寝室以及督促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同学对卫生情况不够重视,认为卫生好坏是自己的事情。还有的同学以学习、科研忙为由敷衍了事,就目前情况看,本科生还有6.97%的寝室未达标,研究生还有11.61%的寝室未达标,学园还有3.88%的寝室未达标。按照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要求,若全校全部寝室都合格,则等级为A类;若不合格寝室占全部寝室的比例小于5%,则等级为B类;若不合格寝室占全部寝室的比例在5%与10%之间,则等级为C类;若不合格寝室的比例高于10%,则等级为D类。
而我们合格的寝室标准也只是达到了教育厅标准的"基本要求",在具体检查中还有被子叠方正、床帏需打开等要求,需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习惯。因此我们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需要继续巩固、努力和提高。
从3月7日开始,由省教育厅及相关组织组成的督查组,每月将对全省高校学生寝室卫生环境情况随机进行大检查,检查不合格寝室情况将通报给学校,并对全省高校进行排名。因本次寝室文明建设活动不单关系到同学生活环境的改善,也会关系到学校的声誉,希望同学们能引起重视,积极配合。
目前,学校也正在研究寝室卫生情况与评奖评优、党员考核、毕业鉴定、寝室搬迁调整等方面进行直接挂钩的办法,具体措施将在近期陆续出台,希望同学们积极响应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学校文明寝室创建号召,群策群力共建文明宿舍,同心同德共创和谐校园。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浙江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3月7日
附:浙江省高校公寓环境卫生基本要求
1.室内打扫清洁,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2.桌面、台面物品放置简洁、整齐。
3.衣物、鞋子及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床铺整洁、被子叠方正、床帏需打开。
5.窗门墙角无积灰、蛛网。
6.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7.不从事影响社区公共安全的行为,不使用违章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