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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交2015年研究生新生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时间:2015-10-03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 访问次数:1216

研究生新生(入学)登记表是研究生档案资料的重要纸制凭证以及上报数据来源。因此,请研究生新生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如手机电话(已换号后)、身份证号、姓名拼音、家庭住址以及父母、近亲属联系方式等,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无效或相关统计失真。

 

如有需要订正,请到黄老师处修改,并同时点击(如内容完全正确不需要修订可不填写)。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导出纸制版登记表,自己签字后,交给班长。班长在1019日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科黄懿老师处。

 

控制学院研究生科 控制学院思政科

 

2015.10.03

个人信息维护说明:

 

从研究生院主页->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登录,用学号(用户名)、身份证后6位(密码)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修改个人信息》,选择信息框上方的栏目框,分别对“个人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进行维护,修改后保存即可。密码不详或有误的可以到学院(系)研究生科查询。

1、维护的基本内容: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个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婚况、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地址、家庭联系电话、个人简历。

2、系统中没有照片的同学,应当在>学生登录(校内外)口登录,在《查询个人信息》界面上传本人的证件专用(彩色、正面、大头)数码照片,规格为200*150象素,文件不大于100KB(文件名最好不要含除汉字、数字、英文字母以外的其它符号,否则会无法上传。)

3、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需提交本人申请(院系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及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申请及证明需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交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4、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信息由学院(系)研究生科老师负责操作,身份证号正常15位升为18位的凭新身份证。

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号”应当相对应。

2、“籍贯”应填写到“省自治区、市县”,如“浙江省泰顺县”。

3、“职称”是指学生本人的职称,没有的不需填写。

4、“家庭信息”中,父母及已婚者的配偶信息必填。父母不在世的可不填或填“已故”。父母是农村的,工作单位填“务农”,父母现没有工作的填“已退休”或“待岗” 或“无业”。

5、“家庭地址”指学生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配偶户口所在地的家庭住址(双方均为在校生的填写各自父母家庭住址)。家庭地址应当填写完整,能够收到邮件。如****市(县)**街道(路、乡)**住宅区(自然村)**单元(组)**号,邮编。父母亲长期不在老家居住的,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的证明。“家庭电话”(如有)应当填写包括区号的电话号码或家人的手机号码。

6、“火车到站名称”限于可以享受乘火车减价优待的同学填写。即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其家庭地址在杭州市以外且火车可以到达的。

7、“个人简历”从高中阶段起填写,分阶段逐行填写。

8、在新生注册时,将由学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检查信息维护状况,未进行信息维护的新生要补录,否则不予注册。复查合格、信息完整的新生在打印出的《研究生新生登记表》上贴上照片并本人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如果照片已经打印出来就不用贴了)

9、研究生入学以后结婚、加入党派组织或中共预备党员关系转正以及其它信息有变更的,或者军人取得居民身份证后(需提交证明),应当主动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本楼208)维护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