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各项要求布置,研究生实践活动主要由两类型组成。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协调带有专业背景性质的校级、院级挂职锻炼与博士生实践必修课相关实践活动,详情请见研工部《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以及相关通知。另一类是校团委负责统筹协调带有公益走访性质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者以本科生为主,同时高年级研究生团员也可以参加,详情请见《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5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因此,通知如下:
1、根据先前报名和工作部署,凡参与团委组织的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申报、考评与推荐工作,应通过我学院团委及职业发展中心统一申报(已结束)。如果涉及开具相关活动参与证明材料,可联络活动召集负责人签字证明。
2、凡参与研究生工作部以及学院专业方向的社会实践活动:
A 应在9月29日上午,递交学院级实践类必修课程评审材料并装订,同时请发送电子版本材料到zjufudaoyuan_yl@qq.com
题目:学号+姓名+XX所+院级实践类必修课程评审材料
除论文附图外,如果有额外图片或扫描材料等附件,请单独压缩后一并附件发送,勿用图文混排。如果未参加实践同时申请免修,请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免修申请表。示例如下:
题目:学号+姓名+XX所+实践类必修课程免修申报材料
学院研究生科将以上述材料作为课程核心工作依据进行成绩评定。
B 按照学校相关通知要求(和学院不同)和相关模板书写要求,应在9月29日上午,递交校级个人总结、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和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成果评定汇总表,(共3项)同时请发送电子版本材料到zjufudaoyuan_yl@qq.com,
题目:学号+姓名+XX所+校级实践类必修课程总结材料
除论文附图外,如果有额外图片或扫描材料等附件,请单独压缩后一并附件发送,勿用图文混排。学院思政科将以上述材料作为推荐至学校参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及归档的重要依据。
如果基地人数超过2人,应递交团队总结材料一份(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参考学校模板。如果有意申报校级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优秀团队、校级优秀指导教师,应同时递交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应在9月29日上午,请发送电子版本材料到zjufudaoyuan_yl@qq.com, 示例如下:
题目:学号+姓名(团队学生负责人)+校级团队总结材料
题目:学号+姓名(团队学生负责人)+校级优秀团队申报材料
题目:XXX团队+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材料
3、如实践工作属于课程内修读学分,则在量化评定中不予以加分,但如获得学校团委或研工等部门优秀个人或团队表彰,则在第二年参考校级荣誉类予以评定。
研究生思政科
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