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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制学院本科生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4 来源:本科生思政办 编辑:bkssz 访问次数:557

各位同学:

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认定、调整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12、13级各班级有意向新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同学:

   a.填写《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电子版在9月21日前发至csejiaobiao@126.com,邮件名及附件名为:班级+姓名+学号+新困难认定;

   b.打印该表文本版一式一份,并附装订相关证明复印材料一份(证明材料为:《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中印章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村及社区印章不具资格),请自行保留原始材料),于9月21日前递交至工控老楼210陶安娜老师处。

 

2、12、13级已经认定为困难生的同学:

  a.请下载《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困难生汇总表》(附件2),填写对应的个人信息,于9月21日前发至csejiaobiao@126.com,邮件名及附件名为:班级+姓名+学号+困难生信息补全;

  b.如家庭经济情况有变需调整增补或免除请直接和陶安娜老师联系。


3、“浙江大学心平贷学金项目”中的自立贷学金,是我校段永平学长设立的贷款助学项目,针对全日制本科生及在校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生(非贫困生亦可申请),请各位同学在10月份及时关注相互提醒;有关资助方面的通知公告请及时自行查阅。


4、临时性的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生所遇到的日常突发情况,如各类患病急症等,无论是否已获贫困生资格认定。如有其他疑问或建议,请随时咨询陶安娜老师(87952001,工控所老楼210)。

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控制学院困难生汇总表》

 

控制学院本科生思政办公室

 2015.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