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务会议决定,从2014级开始,把社会实践列入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目前,学校正在对《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进行审稿、签发,近日将正式发文。
为更好贯彻学校文件精神,落实开展2015年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提前做好实践岗位的确定和实践前准备工作,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对博士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宣传、组织工作,研究生导师要积极推荐2014级博士生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目前阶段工作如下:
1、项目发布:参看附件1“2015年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综合型基地岗位需求表(第一批)”。
2、申请岗位:博士生查看岗位要求,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岗位申请表》,选择合适的岗位,每个博士生可选择两个志愿。
3、递交材料:在6月10日之前将需求表(内含电子sheet需补充完整)电子版、岗位申请表纸质版、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共三份材料交本学院辅导员
a电子表格式不得私自删改,纸质版申请表为一页,但可另外附页,
b附件名请标注姓名和学号,邮箱为zjufudaoyuan_yl@qq.com,纸质版交至工控所老楼207办公室);
4、审核选定:由各学院(系)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牵头,负责选拔、调剂和确定各岗位的人选;并将确定名单录入附件一的信息表中;纸质版确定名单由各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公布名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学院(系)的参加社会实践的录取名单,并在学校网上公布。
6、实践准备:
(1)院系行前动员:各学院(系)组织召开社会实践动员会,进行社会实践行前上岗培训、安全教育等活动,确保每一位即将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接受行前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2)基地行前动员:由综合型基地和专业型基地的各指导老师组织召开各基地团队建设会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7、特别注意:
如果所报项目非控制学院所辖,则应和主动和该实践基地项目对应的其他学院老师联系申报事宜,同时,亦将材料按期递交到本院备案。各个学院在优先满足自身学生实践岗位的前提下将择优录取。后续其他校级基地以及院系级基地名单将在本月公布,请及时上网查看相关信息。
8、日程安排:
(1)岗位申请及交表格至所在学院(系):6月4日--10日
(2)各学院(系)选拔、调剂和确定各岗位人选:6月10日--17日
(3)研工部公布名单:6月19日
(4)各学院(系)岗前培训教育活动:6月26日之前完成
(5)各基地团队建设活动:6月30日之前完成
(6)实践行前准备:6月30日之前完成
(7)分赴各实践基地:7月-8月
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