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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团委关于开展“感动同窗”学生先进事迹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9-26 编辑:lzding 访问次数:779

各位同学:

榜样的力量,是每一代人、每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养分。寻找榜样、树立榜样、宣传榜样、学习榜样,运用榜样培养青年的正确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团组织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优良传统。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201038号和〔201046号文件精神,在广大团员青年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控制系团委根据学校团委要求开展“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

一、   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

典型事迹材料应主题鲜明,可以是彰显社会公德、无私奉献社会、自强自立成才、勇攀科学高峰等各种类型,要求能够突出反映当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代表当代青年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发掘在校生和已毕业校友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的感人一面。

(二)类别和标准

1.公德类。主要指先进事迹能够彰显社会道德,充分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凸显当代大学生社会价值取向,如热衷公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获得身边师生、学校、社会普遍认同。

2.奉献类。主要指事迹能够反映个人或集体为需要帮助的人、为学校、为社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默默付出,创造了不平凡的感动。

3.自强类。主要指其经历或行为彰显大学生时代精神,具有催人奋进的的力量,如克难自立、逆境奋起、挑战自我、战胜危机等。

4.进取类。主要指事迹能够反映我校学子刻苦学习,勤奋进取,立志科学发展、成才报国,在勇攀科学高峰的道路上,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三)事迹要求

1.先进性。候选事迹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表率地在实践中追求真知。

2.时代性。候选事迹要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个人或群体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3.典型性。候选事迹在学生中产生广泛影响,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大学生的群体特征,指引着大学生良好情操的发展方向。

4.感召性。候选事迹详尽确实,个性鲜明,以小见大,以平凡见精神,体现求是学子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良好风尚。

二、   评选程序

(一)推荐方式:自荐及他荐

自荐及他荐的同学要求于10817点之前填好“感动同窗”先进事迹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推荐表发送至:jczhu.zju@gmail.com(本科生);lxr5109@gmail.com(研究生)

(二) 事迹展示及评定

系级:根据上报的先进事迹通过学系师生代表投票进行评定、筛选,选出浙江大学控制系“感动同窗”先进事迹,并将最突出的先进事迹2-3篇作为代表报送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定。

校级:通过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展示入围先进事迹,组织师生开展投票活动。根据师生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

(三) 荣誉表彰

系级:向获得浙江大学控制系“感动同窗”先进事迹的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举办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表彰会,通过视频展示、专题访谈等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展示,发挥先进事迹的引领示范作用,掀起向感动精神学习的热潮。向获得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的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请同学们关注此次“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发现并发掘身边感动你我的人物或事迹,借此发扬其精神,号召大家一起进步。

 

本科生联系人:朱疆成13732280678 614775

              邵诚俊 13732260118 614780

研究生联系人:卢晓荣  18957144840

“感动同窗”先进事迹推荐表

 

控制系团委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