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榜样的力量,是每一代人、每一个人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养分。寻找榜样、树立榜样、宣传榜样、学习榜样,运用榜样培养青年的正确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团组织长期以来所坚持的优良传统。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党委〔2010〕38号和〔2010〕46号文件精神,在广大团员青年中选树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控制系团委根据学校团委要求开展“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
一、 参评要求
(一)评选范围
典型事迹材料应主题鲜明,可以是彰显社会公德、无私奉献社会、自强自立成才、勇攀科学高峰等各种类型,要求能够突出反映当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风貌,代表当代青年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发掘在校生和已毕业校友身边发生的真实故事的感人一面。
(二)类别和标准
1.公德类。主要指先进事迹能够彰显社会道德,充分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凸显当代大学生社会价值取向,如热衷公益、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获得身边师生、学校、社会普遍认同。
2.奉献类。主要指事迹能够反映个人或集体为需要帮助的人、为学校、为社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默默付出,创造了不平凡的感动。
3.自强类。主要指其经历或行为彰显大学生时代精神,具有催人奋进的的力量,如克难自立、逆境奋起、挑战自我、战胜危机等。
4.进取类。主要指事迹能够反映我校学子刻苦学习,勤奋进取,立志科学发展、成才报国,在勇攀科学高峰的道路上,取得了突出的业绩。
(三)事迹要求
1.先进性。候选事迹能够彰显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表率地在实践中追求真知。
2.时代性。候选事迹要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个人或群体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3.典型性。候选事迹在学生中产生广泛影响,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大学生的群体特征,指引着大学生良好情操的发展方向。
4.感召性。候选事迹详尽确实,个性鲜明,以小见大,以平凡见精神,体现求是学子坚忍不拔的意志和良好风尚。
二、 评选程序
(一)推荐方式:自荐及他荐
自荐及他荐的同学要求于
(二) 事迹展示及评定
系级:根据上报的先进事迹通过学系师生代表投票进行评定、筛选,选出浙江大学控制系“感动同窗”先进事迹,并将最突出的先进事迹2-3篇作为代表报送至学校进行校级评定。
校级:通过网络、报纸等宣传阵地,展示入围先进事迹,组织师生开展投票活动。根据师生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
(三) 荣誉表彰
系级:向获得浙江大学控制系“感动同窗”先进事迹的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校级:举办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表彰会,通过视频展示、专题访谈等形式,向全校师生进行展示,发挥先进事迹的引领示范作用,掀起向感动精神学习的热潮。向获得浙江大学“感动同窗”先进事迹的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
请同学们关注此次“感动同窗”先进事迹评选活动,发现并发掘身边感动你我的人物或事迹,借此发扬其精神,号召大家一起进步。
本科生联系人:朱疆成13732280678 (614775)
邵诚俊 13732260118 (614780)
研究生联系人:卢晓荣 18957144840
控制系团委
201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