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荐对象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3、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
4、学生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
5、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6、有1年以上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
二、推荐流程
1、请各团支部书记认真学习附件1: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优候选人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推优候选人自我介绍及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信仰问题、入党动机、对党认识等;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严禁出现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组织委员全程记录会议。
3、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推优情况在团支部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2个工作日。
4、推荐对象须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由团支部书记填写好团支部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材料于10月11日中午12:00前交至工控老楼210,纸质表格一式三份,上交一份,团支书及对应党支部各留存一份。上交材料时,请一同上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登记表。
5、完成支部推优后请由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委员填写链接(请在10月11日中午12点前完成):https://jinshuju.net/f/KczsGs。
6、本次推优不设名额上限,请各个团支部委员会在推荐人选时合理考察候选人学业科研、理论学习、活动参与等情况,推荐成为积极分子后,需按要求做好支部内的积极分子考察培养工作。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联系:林老师 87952001,地址:玉泉校区工控老楼210。
附件1: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http://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55854&object_id=1135013
附件2: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学校通知)
https://zjutw.zju.edu.cn/2021/0914/c32290a2421007/page.psp
控制学院团委
202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