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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团支部推荐积极分子参加浙江大学控制学院2020年秋冬学期研究生预发展对象考察答辩的通知
时间:2020-09-17 来源:研究生思政 编辑:lintianyi 访问次数:730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相关要求,结合学院院级团委与基层团支部实际情况,现推选推优时间已满一年的积极分子参加发展对象答辩,考察通过名单公布后入选人员列为2020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培养时间满一年、满足作为发展对象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本次答辩人资格限定在参加过2019年上半年或下半年推优的浙大组织的研究生积极分子成员,请各个团支部核实资格名单并及时报送参加答辩人员信息(完成资格审核),由被推荐人所在支部党支部书记向基层班级、团支部、及本人了解培养考察情况,并在9月19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该链接:https://csezju.jinshuju.com/f/Xr9pkN 

二、考察答辩 

答辩时间为9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答辩地点:工控老楼414

答辩要求:每人答辩时间5分钟,互动提问3分钟,请提前准备好PPT。

主要考察:1)入党动机;2)对党的各方面的了解以及时事政策等;3)工作业绩,包含学业与非学业领域参与或组织相关活动的情况与成果。

考察通过后,推荐名单会公示三天。

三、注意事项

1、请书记认真对待入党积极分子统计工作,如有遗漏,后期发展出现任何问题书记负全责,请书记认识到组织发展工作的重要性;

2、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必须齐全,包括入党申请书(必须有)、团组织推优表(必须有)、思想汇报(按从推优时间开始每季度一篇)、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2019年及以前入学研究生需要有浙大的入党积极分子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按从推优开始每季度考察一次,一份考察表4个季度,不是浙大推优的要有本科学校的考察表);

3、如已通过答辩尚未发展,可免于本次答辩,直接成为发展对象;

4、发展对象考察答辩两次均未通过或推优时间超过2年则应重新参加推优;

5、2020级新生不参与本次推荐发展,根据规定,在原单位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将由支部进行半年以上的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流程

      1、答辩通过者,应按时参加校级和院级培训(校级培训班开始时间另行通知),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情况。

2、团支部书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选派认真负责的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前期培养联系人,并从其成为积极分子开始填写相关内容至整个发展对象培养结束。

3、党支部书记应密切关注该批人员并配备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入党介绍人(建议人员尽量不变更),按照入党相关流程准备材料,材料信息可参考《控制学院学生积极分子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附件:

1、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20年第二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https://webplus.zju.edu.cn/_s183/2020/0914/c32435a2194504/page.psp

2、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http://dwzzb.zju.edu.cn/2016/0304/c3955a246259/page.htm

3、控制学院学生积极分子推优及发展对象工作流程

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55854&object_id=1135013


控制学院研究生思政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