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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控制学院2019年第二期研究生入党推荐发展对象考察答辩会(更新)
时间:2019-09-24 来源:研究生思政办 编辑:yjsszcse 访问次数:833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根据学校团委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经各研究生团支部推荐,如下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发展对象考察答辩环节,答辩时间为:9月28日上午8点开始,地点:老楼414。(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PPT)每人答辩时间7分钟,互动提问3分钟,主要考察:


1、入党动机。

2、对党的各方面的了解(包括党的理论知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相关论述)以及时事政策、、校史校情等。

3、工作业绩,请重点论述在学业与非学业领域参与或组织相关活动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


      请各个团支部核实初选名单,原则上除非特别优秀的且已经参加最近两期的浙大本科研究生2019级新生可做特别推荐外,本次答辩人资格限定在应为参加过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浙大组织的研究生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成员。


最终,考察通过名单公布后入选人员列为2019年秋冬第三次发展对象培训班人员,请


1、再次认真阅读关于举办浙江大学党校2019年第三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尤其关于培训过程的要求。

2、请在29日中午12点前注册相关网站系统(28日晚预计会给出结果反馈,逾期者将无法登陆系统)。要求按时参加校级和院级培训,不能出现迟到早退情况。

3、团支部书记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并从其成为积极分子开始填写相关内容至整个发展对象培养结束,选派认真负责的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前期培养联系人。

4、党支部书记应密切关注该批人员并配备两名党员作为该生的入党介绍人(建议人员尽量不变更),按照入党相关流程准备材料。


      预计在11月中旬,完成本批次党员发展的一切准备工作。预计新发展党员数量为9-11个。各个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可到场观摩,请各党支部书记和总支委员到场参加答辩评分工作。


附件:


(答辩名单即答辩顺序,如调换请自行联系相关同学)答辩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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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指南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管理系统院级管理员操作指南

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请假申请表



PS: 关于答辩资格:如果无突出表现,本科阶段积极分子培训经历都不延续计算,则在写过入党申请书6个月后,且在控制学院研究生阶段被积极分子推优的情况下,积极分子培训期要满1年才有发展对象答辩资格。其次,如果积极分子晋升为发展对象的答辩没有通过,那么培训期如果超过1.5年就要重新参加推优。(即满1年时有一次答辩,1.5年时也有一次答辩,但如果这次答辩也失败,就要重新参与积极分子推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