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相关文件
6、浙江大学信息学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试行)
7、信息学部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2014年修订)
8、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标准(2022年)
9、电子信息类别控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标准(2022年)
10、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的相关规定
二、 申请流程和条件
1、 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各个培养环节(课程修读、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中期进展(2021级开始)、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博士生社会实践必修环节(学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等),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政治方向正确,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已达到培养目标要求,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申请时间
一年当中授予学位的时间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及12月30日。此时间为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上的落款时间。
答辩资格确认建议时间 | 答辩完递交材料截止时间 | 授予学位时间 |
1月10日 | 3月15日 | 3月30日 |
4月10日 | 6月15日 | 6月30日 |
7月10日 | 9月15日 | 9月30日 |
10月10日 | 12月15日 | 12月30日 |
3、 创新成果标准
(1) 19级及以前的硕士研究生
满足《浙江大学信息学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试行)》
(2) 20级和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满足《浙江大学信息学部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试行)》
(3) 20级和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般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至少完成一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且达到发表要求论文;
b) 在开源平台上取得一定的成绩;
c) 参加国际学术委员会组织的竞赛;
d) 获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授权发明专利或有被国家/国际标准采纳的技术提案,且署名为学生中第一;
e) 论文研究涉及国家级、省部级等面向工程应用型的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的核心内容,已完成任务目标;
f) 有已受理的发明专利;
g) 有已提交国际标准的提案。
(4) 21级及以前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满足《信息学部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2014年修订)》,其中会议论文至多计算1篇,且必须已被检索。
(5) 19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满足《信息学部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2014年修订)》,其中会议论文至多计算1篇,且必须已被检索。
(6) 20级和21级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满足《信息学部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的意见(2014年修订)》,其中会议论文至多计算1篇,且必须已被检索。
(b)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提交学科学位委员会所组成的评定专家小组评审通过。代表性成果可为如下内容之一(但不限于): 1) 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前3位)实施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工程科技或基础性技术研究项目1项,并通过中期评估或验收完成; 2) 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前3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2位)、或省部级二等奖(第一获奖者)1项; 3) 作为第一完成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项,并有良好的应用证明;
(7) 22级及以后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研究生
满足《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标准(2022年)》。
(8) 22级及以后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学位研究生
满足《网络空间安全学科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的相关规定》。
(9)22级及以后专业学位研究生
满足《电子信息类别控制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标准(2022年)》。
4、 申请流程
三、 申请学位
1、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1) “培养”模块
a) 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子模块
确认个人学习计划是否满足专业培养要求,并在系统中提交个人学习计划。直博、硕博连读和硕士个人学习计划中请加入课程编号为0000999的公共素质类课程(修读完的公素课若要替代该课程需放在个人学习计划外),删除未修读的课程,保存并提交后请导师审核通过。
b) 完成“培养过程”各子模块
包括: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中期进展、预答辩等,并请导师审核通过。学术学位博士需完成社会实践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完成专业实践环节。
(2) “科研”模块
在“我的科研成果(学位阶段)”中,准确录入申请学位所需的“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的全部信息,包括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确定提交。请注意:非学位论文内容的科研成果请不要录入,EI收录的会议论文请填报在期刊文章栏目。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的附件材料应能够体现成果名称、成果类型、作者排序、单位排序、期刊名称、发表/授权/获奖时间等相关信息,高水平论文需提供相应证明,SCI、EI收录成果可提供图书馆2楼的检索证明,已录用但未发表的期刊成果提供录用通知。
(3) “学位”模块
a) 完成“上报信息录入”中全部内容,
注意,姓名拼音的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欧阳文文(Ouyang Wenwen),具体可参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如不正确,请进行修改。如学生本人无法在系统内修改,则可联系研究生科修改,并在答辩结束后,自行检查是否正确。思政面貌情况如需修改请联系思政辅导员。
b) 完成“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录入,上传学位论文并请导师确认。
请确保上传的论文为已定稿的送审匿名论文,匿名论文需隐去论文中作者及导师所有信息。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请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
【特别提醒】:此初稿在查重和导师确认之前可多次上传。若导师不小心点击确认,在学位未确认时导师可再次点击撤销或不通过,学生可再次上传。查重只有1次机会,学生点击“确定查重”按钮,大约30分钟内收到查重报告(如一天内未收到报告,请联系研究生科老师)。如果查重通过且不再需要修改,导师点击确认,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环节。
上述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学位授予报盘信息的一部分,且审核通过后不能进行修改。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你的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请仔细核对,尤其对姓名的拼写、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籍贯等重要个人信息)。
2、 资格确认
信息提交确认后,研究生本人将以下材料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楼208)审核(按答辩资格确认时间要求)。
(1) “读书报告”网页输出页面+读书报告原文4份(硕士)、6份(普博)或10份(直博/硕博连读),导师签名;
(2) 预答辩(预审)申请表和记录表,导师和专家签名;
(3) 科研成果证明,包括已发表论文的首页、EI或SCI检索证明(需检索单位盖章)及复印件、已录用论文全文、录用通知、高水平论文证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原件及复印件等。科研成果证明纸质材料需与系统内填报的一致;
(4) 控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性审查表,学生、导师签名;
(5) 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用回形针夹好。申请书双面打印,贴好照片。里面的“导师意见”由导师填写并签名(需由系统内导师签字),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在的党支部的支部书记填写。
3、 确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的其他信息
(1) 毕业照信息采集。
自2010年起,凡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完成毕业照信息采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校对工作,否则将不能毕业。未参加学校统一的毕业照信息采集的同学,请自行到新华社浙江分社联系补拍。联系电话: 0571-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相关信息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补拍的同学请以本人联系方式接收纸质及电子版照片,然后转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只有经新华社压缩处理过的照片才可用于相关证书)。
补拍的同学请在拍摄后1个月左右,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核对信息及照片,确认图像无误后发邮件到glc@zju.edu.cn , 告知图像核对已完成,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相关事由,附学信网的照片,以便研究生院及时核对毕业照片、关联学籍注册信息。
(2) 确认还款信息:
有贷款的同学,请先去银行确认还款信息,将还款确认书交老楼207学院团委。未进行还款处理的将不能打印毕业证书。
四、 论文评审
按照《控制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管理的实施细则(第2次修订)》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聘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双盲隐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至少送审5份,硕士学位论文至少送审3份。
实行隐名评阅的学位论文全文不得出现导师、作者及其它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科研成果发表的,可在论文后说明“以第几作者、何题目、在哪里发表”等信息。外送论文格式:隐去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的正式封面+摘要+正文+隐去论文作者的发表成果。
研究生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询评阅进度,评阅结果如有1份大修改意见,学位论文需进行至少一个月的修改。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评阅。
【特别提醒】:在研究生系统的论文信息填报中,“论文研究方向”非常重要,是平台送审时,与评审专家进行匹配时的重要依据,尽量准确,不要太窄或太宽泛。摘要和创新点部分也是专家评论文的重要部分。研究方向不超过12个字或字母,最多可输入两个研究方向,中间用中文分号(;)间隔,总字数不超过25个。
五、 论文答辩
1. 研究生自行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评阅返回结果,得到“允许答辩”的信息后,由导师初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2.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其中,专家职称为:教授、副教授、研究员(百人计划)等,不要选高级。)、答辩时间、答辩地点,打印“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导师签字后提交研究生科。
3. 研究生自行填写表决票相关信息并打印(答辩人的相关信息需机打,仅表决处空白),连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一起交至研究生科审核无误后,给答辩表决票盖章(老楼204盖学院行政章)并发还评阅意见书以及已盖章的2份学位申请书,准备答辩。(注:答辩表决票同意画“○”,不同意画“×”,画“√”为废票)
4.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当提前3天在校内以公开方式对答辩人姓名、答辩委员组成、学位论文题目和答辩时间、地点进行公示。
5. 答辩时需要的材料有酬金表、空白答辩记录、表决票、学位申请书、评阅书、学位论文等。
6.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5-7 名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其中外校相关学科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专业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交叉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选聘1-2名所涉交叉学科的专家。
7.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外3-5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一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者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8. 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含导师组成员)、已退休且不再指导研究生的教师可列席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9. 答辩过程必须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根据评审要素进行答辩;必须将评阅书在答辩委员中传阅,并将评阅书中的建议和意见向答辩者提出,要求答辩人回答和解释清楚。
10. 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时, 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同意者, 方得通过。答辩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有效。
11. 申请人本人在答辩前不得接触学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本人不得接触答辩材料。
12. 答辩需要的其他表格例如:酬金表、答辩记录、修改定稿审核表请见“院网-研究生教育-表格下载”。
13. 答辩后,由申请人进入管理系统(用户名:32ms01,密码:Cse@87951921),输入答辩委员会表决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存盘(一经保存不能修改)。
【友情提示】答辩后如有需要,可以到研究生院设置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证明”。研究生科不开具该证明。 “自助服务一体机”地址:
紫金港校区: 周一至周四:8:30-12:00、13:00-17:00 ;周五:8:30-12:00、13:00-15:00 (节假日除外);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88981563
玉泉校区: 周一至周五:13:00-16:00 (节假日除外);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玉泉校区代办点(行政楼129室,87951912)
六、 通过论文答辩后需上交的材料
1. 答辩结束后,研究生本人应在递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按照以下顺序递交材料到学院研究生科(8和9可定稿后提交):
(1)学位申请书2份(左侧两个钉装订好)
(2)论文评阅书3份(硕士)或5份(博士)(装钉好)
(3)答辩记录表1份
(4)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5)独创性声明1份
(6)版权使用授权书1份
(7)科研成果复印件(已交过的不用再重复上交)
(8)浙江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
(9)定稿的博士学位论文2本、硕士学位论文1本(双面打印,统一标准封面,书脊上注明论文题目、姓名、学校), 论文内签名处需手写签名,论文评阅人处填写“隐名评阅”,答辩专家信息应补全(可机打)。无需向图书馆交纸质版论文和电子版论文。论文将被国家图书馆等单位收藏,请务必认真对待。
若学位论文需要暂缓公开的,请填写提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暂缓公开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如需要暂缓公开的说明或有暂缓公开要求的合同书等)。
2. 论文终稿确认。
答辩结果经学科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相关研究生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再次上传论文(终稿),请导师审核,完成终稿确认。论文终稿必须与终版论文一致,包括需含有学生本人、导师签名页及论文内独创性声明的签名页。
3. 到研究生科(老楼208)办理答辩酬金的报销手续。
酬金标准参见《控制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2019年3月更新)》
七、离校手续
1. 答辩材料交齐后办理离校手续。
请登录电子离校单系统 http://app1.sdc.zju.edu.cn/lxdxt/login.jsp ,在应用中心模块申请电子离校,请导师审核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该系统有相关的学生操作演示和导师操作演示) “学院党委、团委”请联系学院分团委办理,具体的可以咨询学院辅导员老师;“学院资料室”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审核通过。当前11项栏目全完成通过后,计算机系统会在半小时后自动默认“学院研究生科”一栏通过。
2. 领取证书
申请学位当月(3、6、9、12月)30日后,研究生凭离校单和各所的学生离校单二张单子到学院研究生科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研究生应有1 份中文毕业证,1 份中文学位证,1 份英文学位证。领取时请勿遗漏,并注意核实证书信息。
代领证书:一般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本人领取,若确有特殊事由,需附上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亲笔签字的委托书,方可代领。委托书内,需至少包含以下信息,本人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因何原因委托何人(姓名、身份证号)领取毕业证和学位。
注:所有答辩材料均须用钢笔认真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必须用钢笔签名,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