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给予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6日)。如对公示名单及其相关内容有异议,均可以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公示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87951357
电子信箱:vigorchen@zju.edu.cn
办公室:工控老楼211
以上学生后续须按照要求在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完成全部申请审核流程。
未按要求报名或未完成申请审核流程的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