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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9-03-04 来源:研究生教学办 编辑:whxucse 访问次数:379

各研究所,各相关师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

1、2018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自主遴选博士生;名单如下:

学号 姓名
11832001 王之宇
11832002 吴小菲
11832003 孙敬敬
11832004 秦亚洲
11832005 戴玮辰
11832006 黄俊超
11832007 宋剑
11832008 薛振锋
11832009 王宇鑫

2、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这次自愿申请要求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如满足以下条件,在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参加春季考核:

(1)取得培养方案中所有学位课学分;(2)在校期间的思政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3)直博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2学年;普博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1学年;硕转博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1学年。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和时间安排

      3月17日前 申请人登录 https://jinshuju.net/f/kPloR9  填写并提交课题名称、关键词等信息。

3月22日前 研究生科通知分组安排

4月9日前  完成答辩,网上审核,进行公示

三、中期考核(科研部分)的形式与要准备的材料

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2)15分钟左右的PPT:就选题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进度安排等进行报告。报告时可展示研究进展成果。

3)中期个人小结(不少于1000字)

请于3月22日前准备好上述材料。

四、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时间

通过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的调整自3月份计起。

五、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说明

学校对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进行激励。每年11月底评选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六、“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学院(系)界面--研究生科老师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学院(系)审核意见;学生界面:博士生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

2、系统“考核级别”下拉选项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暂缓通过”为:“没有通过第一次考核,可再申请一次重新考核”,“不合格-博转硕、不合格-退学”为:2种分流类型的选项。

3、学院(系)审核后:博士生不能再修改学生界面,如确需修改,需向学院(系)申请“驳回”,修改后再提交学院(系)审核。

4.“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统导出路径:学生提交博转硕申请→学籍→学籍异动→异动打印→查询→处理意见表。


附件下载

1、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doc

2、 2019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doc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样表.r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