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控制学院研究生科学研究水平,及时了解国际学术动态,跟踪对接国际学术前沿,积累高水平学术成果,为双一流高峰学科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学院决定设立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项目,在控制学院选拔一批优秀在读研究生,资助其出国开展学术交流。
一、选拔计划
每年选拔 10 人左右。选拔时间一般为每年4、5 月份,以当年公布的实施细则为准。
-出国境学习时间3个月-6个月:通知发布起即可申报。
-出国境6个月以上:校派项目评审结束后,可以申报。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研究生:留学期限3个月以上。
三、资助内容
资助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或批准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
1、出国境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资助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
2、出国境6个月以上且获得校派项目资助的,若学校不资助旅费,资助1次往返国际旅费;
3、出国境6个月以上但未获得校派项目资助的,资助1次往返国际旅费和6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超出部分由导师负责或学生自己承担。
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参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有志于投身国家高科技前沿行业的全日制非定向脱产在读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符合海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4、应到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已得到海外院校导师出具的邀请信及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确认的研修计划。
5、身心健康。
6、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研究生: ①曾享受国家或学校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或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研究生;②已获得国家或学校留学基金资助、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研究生; ③申请时正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
五、申请、评审及录取
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学院根据项目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初筛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六、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须在申请当年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将自动取消资格。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不得再申请本项目或国家、学校资助出国留学。
2、奖学金获得者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 得到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项目支持”。
3、奖学金获得者在国外要潜心治学,应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及学校规章,不得做有损祖国声誉的事情。
4、获得本项目资助的人员,回国后,须填写《浙江大学控制学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项目回国报告书》,并提交与此项目相关的工作照。
七、本章程由控制学院负责解释。
201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