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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11-24 来源:研究生教学办 编辑:whxu 访问次数:221

各位老师: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请各位老师在2016年11月30日前填写表单,提交2016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以便汇总核对。

表单地址:

https://jinshuju.net/f/j1YlCe


各学院(系):

    根据人事处2016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将于2016年12月上中旬进行,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质量考核。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或按学年考核: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

二、考核对象

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对象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

所讲授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其他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

五、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根据各学院(系)制定的考评细则,对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由学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汇总表请见附件)。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级;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可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升一个等级(研究生教学质量已考评为优秀者除外;受行政处分者除外)。

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并在2016年12月18日前将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请发gyh@zju.edu.cn),同时请将汇总表送所在学院(系)人事科,以便人事科将考核等级录入浙江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服务系统

 

                                              研究生培养处

                                            ○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