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研究所,各相关博士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文件和我系制定的中期考核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参加这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14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这次自愿申请要求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如满足以下条件,在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参加春季考核:
1、取得培养方案中所有学位课学分;
2、在校期间的思政和社会服务工作的考核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3、直博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2学年;普博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1学年;硕转博学生自入学之日起学习满1学年。
二、中期考核的要求
1、请相关同学于 3月20日前登录 https://jinshuju.net/f/zwldMv 填写并提交课题名称、关键词等信息。
2、我们根据提交情况再次整理名单,并根据课题主题、关键词等进行分组,3月31日前通知中期考核安排,请相关老师、同学认真准备。
3、中期考核(科研部分)的形式与要准备的材料:
1)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2)15分钟左右的PPT:就选题背景、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进度安排等进行报告。报告时可展示研究进展成果。
3)中期个人小结(不少于1000字)
以上材料请于4月5日前完成。
中期考核通过的同学在grsinfo系统(过程-中期考核)中录入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相关信息(个人相关信息,学科考核小组名单),从系统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打印后请导师签字,于4月17日前交给徐巍华(CSC-235)。
四、岗位助学金发放标准调整的时间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第二条表述:“博士生、硕博连读生转博后学习满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秋季入学生通过中期考核后从9月份开始调整发放标准,春季入学生通过中期考核后从3月份开始调整发放标准。”
五、优秀岗位助学金的评选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第三条表述:“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每年 11月底前评选一次,参评人员为已通过中期考核的正常学制内博士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