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系研究生2012年3月毕业答辩程序
时间:2012-01-11
来源:研究生科
编辑:yj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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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导师(评阅人)、研究生均以浙大通行证(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大学控制系论文评阅系统”,网址为http://www.cse.zju.edu.cn/py
2、请导师(评阅人)尽早登录系统,在“评阅人”-“编辑信息”栏目补充核对个人信息。
3、拟申请2012年3月份学位的2009级硕士研究生,即日起可登录系统,在“上传论文”栏目提交学位论文。
第一轮上传截止日期为1月15日,评审意见返回日期为2月20日前;
第二轮上传截止日期为2月15日,评审意见返回日期为2月29日前。
(1)论文可以为*.doc或*.pdf文件(请将*.docx文件转为.pdf格式)
(2)论文必须隐名处理,即隐去个人和导师信息。
(3)请勾选合适的“关键词”或“其他”,系统将根据关键词自动匹配评阅人。
(4)论文在导师确认前可以重新上传。
4、导师可在“导师”-“待确认论文”栏目下查看、下载、确认研究生上传的论文。可分别查看“已确认论文”和“未通过论文”。
5、论文经导师确认后,系统即匹配3位评阅人,经管理员确认后,即进入评阅流程。系统将自动发信给评阅人,请评阅人收到邮件后及时上网评阅。
6、导师(评阅人)可在“评阅人”-“待评阅论文”栏目下查看论文清单、下载论文附件,并在线评阅。评审专家应针对论文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修改意见、综合评价结果和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分为A、B、C、D四级,其中:A表示同意答辩,B表示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表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重新送专家评阅,D表示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任一学位论文,
1)若仅有一份“C”或“D”的评价意见,则必须根据评审修改意见作必要修改并经过导师确认后方可重新提交送审,两次提交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修改后评审意见为A或B的,则可进入答辩程序;若修改后评审意见仍为C或D的,则视为不通过。
2)若有2位或2位以上专家对“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评价为C或D则视为不通过,不能进入本轮答辩流程,该学位论文只有经过仔细修改以后方可重新提交送审,两次提交时间间隔不少于60天。
3)其它结果则表示该学位论文根据评审修改意见作必要修改并经过导师或学科学位委员会确认以后,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7、评阅人正式提交评阅意见后,研究生、导师均可看到具体的评阅意见(隐去评阅人信息)。研究生可在线生成并打印隐去评阅人信息的评阅书。
8、导师或研究所聘请一位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非隐名评阅,需准备以下材料:
1)评阅人聘书
2)学位论文
3)评阅书
4)酬金(150.00元/人)
5)酬金表
评阅书应返回到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由评阅系统管理员手工录入评阅结果。
部分同学的论文是全部隐名评阅的,请将上述材料(学位论文做隐名处理)于2月15日前交到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9、系统根据评阅意见自动判断论文是否通过(本轮是否可答辩)。即可知是否可以参加答辩。
10、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允许2次提交论文送审,两次送审间隔不少于60天,两次评审均不合格者原则上作肄业处理。(交由系控制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若论文未通过评审,研究生应根据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导师同意后方可重新提交送审。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允许2次提交论文送审,两次送审间隔不少于30天,两次评审均未通过者原则上作肄业处理(交由系控制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10、答辩一般在3月10日前完成。答辩委员会共3人,酬金标准:主席200元,委员150元;记录员60元。导师可参加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标准内酬金由系研究生业务费支出;超过标准的,由导师或课题组承担酬金。
11、 在确定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我的学位申请”输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并打印空白答辩记录 1 份。
12、 答辩完成后的一周内,到研究生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表内“班组(基层组织)签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负责填写,“学校(研究单位)、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及对工作分配的建议”由导师填写。“学校(研究单位)意见”由研究生党总支负责填写。
13、 答辩完成后(3月15日前),由“管理人员登录口”(用户名:32ms01 ,密码32ms01 ),输入“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答辩秘书即纪录人。
14、上交如下纸质答辩材料:
1)评阅书;
2)独创性声明1 份(下载)
3)表决票
4)答辩记录 1 份
5)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 , 贴好照片) [ 里面的基层党组织意见(由各研究所相应的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填写)必须填好 ] 。
6)3 本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寄教育部学位办)
7)填写完整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5、评阅和答辩的酬金报销:酬金表经导师签字后,由研究生管理人员签字、授权、盖章后,即可报销。
16、答辩材料交齐后:登录电子离校单系统 http://app1.sdc.zju.edu.cn/lxdxt/login.jsp ,办理离校手续。该页面有相关的学生操作演示和导师操作演示,导师也要通过此系统完成。全部离校手续完成后,请将离校单打印出来。凭离校单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注销研究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