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导师、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有关学籍管理规定,
1、学制内(或已办延期手续,且在到期之前),但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
(1)学制超期时间较长,基本上没有什么科研成果,且导师认为不大可能在近期毕业(或近期学生没有继续相关研究工作)的研究生,请导师于4月20日前提出拟退学处理申请(导师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由系研究生科在系网公示两周,系里审批后报学校发文作退学处理。
(2)其他同学请于4月20日前递交未及时注册的情况说明,导师签字后由系研究生科汇总递交研究生院办理补注册。未按时提交说明的,系研究生科将在系网公示拟作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公示期两周),公示期结束后请导师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处理意见表》,系里审批后报学校发文作退学处理。
2、已超期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研究生 已被锁注册,
(1)如果导师或本人认为还有在规定延期年限内(硕士2年,博士3年)完成学位论文的可能,请在4月20日前办理延期手续(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并由系研究生科汇总报研究生院解锁注册。
(2)若已超出规定延期年限,并导师和本人均要求延期、有望在近期完成学业的,需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和《特殊延期安排表》,提交已完成的论文、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材料,需通过控制系组织的延期申请答辩后,由系研究生科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究生院解锁注册。请相关同学在4月20日前提交上述表格和材料,申请本期“延期申请答辩”,否则系网公示两周后按拟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