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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完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规定(试行)
时间:2009-11-24 编辑:whxu 访问次数:7582

1、在控制系全系层面上实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的统一规定,组建控制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送审工作小组(简称送审工作小组)。
2、建立控制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专家库,各导师、研究所可以向送审工作小组提交专家建议名单(包括校外专家名单)。评审专家必须在相同或者相近的学科从事研究工作,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建立控制系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平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答辩前至少提前45天登录平台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师独立登录提交提交论文评价和送审意见。
4、控制系每年1-2月集中组织一次论文提交和送审,具体时间窗由送审工作小组根据校历确定。
5、每篇学位论文需经过5名同行专家的评阅,其中至少包括1名校外评审专家。
6、校内评阅采用双盲形式,由送审工作小组根据研究领域和方向分配评阅专家,送审周期为7-10天;校内专家通过电子版方式进行评阅,并通过评审平台提交评阅意见,评阅意见的打印稿上加盖控制系公章后作为正式材料存档。
7、校外评阅采用普通流程,由研究生导师确定评阅专家。校外专家采用纸面打印稿,提交纸质评阅意见。评阅意见应封装在信封内,并在封口上专家签名后,送交给控制系研究生科。
8、评审专家应针对论文给出具体的评价意见、修改意见、综合评价结果和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分为A、B、C、D四级,其中:A表示同意答辩,B表示同意经过小的修改后答辩(可不再送审),C表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重新送专家评阅,D表示未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9、任一学位论文,若有2位或2位以上专家对“是否同意举行论文答辩意见”评价为C或D则视为不通过,不能进入本轮答辩流程,该学位论文只有经过仔细修改以后方可重新提交;其它结果则表示该学位论文根据评审修改意见作必要修改并经过导师或学科学位委员会确认以后,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程序。
10、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允许2次提交论文送审,两次送审间隔不少于60天,两次评审均不合格者原则上作肄业处理。(交由系控制学科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
11、论文评审费的标准为每位专家150元/篇,第一次送审的费用由导师或者导师所在的团队承担,第二次送审的费用由导师、导师所在的团队或者研究生本人承担。
12、本规定从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控制系学科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
控制学科学位委员会
2009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