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教工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进一步夯实标杆院级党组织和样板党支部培育创建组织基础,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加快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先锋奖 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党委发〔2021〕31号),经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0周年之际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候选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院党委所属的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1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其中推荐到学校的人选须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两优一先”的推荐候选名额分配如下:
1.教工: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可以自荐),各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2.本科生: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可以自荐),各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3.研究生: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可以自荐),各党支部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坚持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做到作用发挥显著、规章制度健全、组织基础扎实、服务功能完善、党建特色鲜明、条件保障有力。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号)要求,原则上曾被评为“优秀”的党支部,方可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2.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相关人员填写《控制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控制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控制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请于5月26日中午12点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至学院党委。
2.组织审议确定。学院党委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注重考察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评选产生学院拟表彰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推荐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3.表彰奖励。学院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发文表彰,营造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四、材料上报
请各党支部按规定时间将以上材料交给相关负责人。
1.教工党支部将材料交至李青青老师(联系电话:87951611,电子邮件:qqhaitang@zju.edu.cn)。
2.学生生党支部将材料交至林恬逸老师(联系电话:87952001,电子邮件:lintianyi@zju.edu.cn)。
附件:控制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