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教工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各党支部:
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党委发〔2018〕57号)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将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考核评价与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同步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备工作
1.“三会一课”梳理。各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本党支部年度“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并作好年度参会考勤记录统计工作,“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将作为党支部考评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2.形成支部工作报告。党支部书记要全面梳理总结本党支部一年来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情况,广泛听取支委、师生党员、党外人士和群众等意见建议,撰写年度党支部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成绩、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党支部工作报告由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党支部工作特色、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四个部分组成,字数控制在1000-1200字,其中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要对照《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参考指标》来撰写,篇幅不超过2/3。
二、评定标准
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总体参照分类定级、整改提高的方式进行,每年开展一次。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参考指标》(详见党委发〔2018〕57号文件),对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进行,90分以上为优秀党支部,80—89分为达标党支部,60—79分为基本达标党支部,60分以下为后进党支部。原则上每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比例不超过学院党支部总数的30%(学院总共24个支部,可评选优秀支部数为7个),被评为基本达标和后进的党支部要有一定比例。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的可参与评选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方法步骤
1.党支部自评。由党支部根据考核评价参考指标开展自查自评,请党支部党员填写《控制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党员评价表》,党支部汇总党员评价和支委会讨论后填写《控制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支部自评表》。
2.党员群众测评。学院党委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的形式,就党支部建设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开展党员群众测评。党委委员、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群众代表评价填入《控制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暨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测评表》。
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要求每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第一部分内容为党支部工作报告(要求与党支部工作书面报告内容基本一致),第二部分内容为党支部书记本人具体履职情况。述职要注重用事实说话,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党支部和党员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评议会上评委、党员和群众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信息可现场向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问。
3.党委评定。学院党委对照《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参考指标》,综合支部自评、党委测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日常工作考核等情况进行考评并确定党支部“对标争先”等次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等次。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较差,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高于30%,合格和较差等次要有一定比例。学院党委评定结果填入《控制学院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暨党支部书记述职考评汇总表》。
四、时间安排
1.请各党支部在2020年11月30日前开展党支部自评,上报党支部自评结果和党支部工作报告。学生党支部上报给辅导员老师,教工党支部上报给学院党务秘书。
党支部工作报告将会编印成册在现场测评会上下发,对排版要求统一如下:标题格式为“控制学院XX党支部(如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工控所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智控所教工党支部)2020年工作报告,标题采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行间距为固定值35(段前、段后均为0行),标题下空一行。正文采用3号仿宋_GB2312,数字采用Times New Roman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30(段前、段后均为0行),每段首行缩进2字符。
2.学院党委在2020年12月4日下午组织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进行党员群众测评。
3.学院党委在2020年12月8日前综合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日常工作考核等最终形成党委评定等次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和公布。
五、其他
请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对照指标严抓落实,整改提高。离退休党支部的工作总结、党支部自评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简化。学院党委将按照“培育示范、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推动各支部扎实做好“对标争先”工作。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评价结果将通过一定形式向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反馈。对评价为基本达标的党支部或评价为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学院党委将约谈党支部书记,督促及时改进党支部工作;对评价为后进的党支部或评价为较差的党支部书记,学院党委将按组织程序对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进行调整。
中共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