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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6-01-04 来源:本科生教学办 编辑:bksjy 访问次数:838

2016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本科部分)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一年级新生和毕业班学生除外)

二、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养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对象,倡导申报项目基于实际问题研究与社会企业需求相结合,可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学院名额:总额为6项。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并装订)。1月8日(本周五)下午4点前交本科教学办(工控所老楼212)。同时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本科教学办fxx1032@zju.edu.cn,因为学校要求必须在1月12日上交申报材料,学院还需经过评审、选拨环节。所以,请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一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2、本科生项目负责人需登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填写申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书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16142016112,学院(系)项目申报、选拔、评审;

2016112前,学院(系)上报排序后的项目申请材料;

201611215日,学校组织审核,确定推荐项目;

201611522日,推荐项目公示;

2016122,项目申报材料交省创实施办公室。实施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项目进行差额评审,并确定立项项目。

五、项目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按每项5000元的额度将经费总额划拨到各院系。

六、其他要求

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形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通过结题验收的本科生项目,经过相关认定,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

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入选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经费,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附件2项目申报书

附件3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