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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本科生院)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9-09-14 编辑:ylxie 访问次数:1358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是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处理等工作,完成研究性论文撰写和研究总结报告的过程。立项项目注重“自主性”和“研究过程”。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参加过浙江大学校级或院级SRTP科研训练项目。

2.已承担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或“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和“挑战杯创业计划和课外科技作品立项的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请。

3.已在省级或校、院两级SRTP中立项的研究内容原则上不再立项。

三、申报对象

浙江大学在校本科生三、四年级(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立项,但可作为成员参加)。

四、资助项目数和额度

立项数初定为50项左右,每项资助额度为800020000元。

五、项目申报

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个人申报,也可以组织团队申报,可以是本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学生组合,每个团队不超过3人,要求分工明确、有机协同,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学校要求申请《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必须进入浙江大学本科生创新网http://innov.zju.edu.cn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填报,并上传本科生创新网。

同时,申报学生应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一式三份,在2009930前提交所在院(系)本科教育管理科,由院(系)本科办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初审,并填写汇总表,于20091010日前交本科生院教研处科研训练与对外交流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4)。

控制系教学办公室:紫金港西1-213,88206137(每周二周五);玉泉工控所楼213,87952458(每周一周三)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学校近期将组织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申报宣讲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项目评审

项目分预评和终评,学校按学科门类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预评通过者,由学校组织专家以现场答辩方式进行终评,评出的项目经公示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项目管理

1.由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指导小组和本科生院教研处,负责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管理和指导;

2.项目一旦立项,负责人不得随意变更;

3.入选者须根据学校有关项目管理要求,及时记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记录本》,并接受校院(系)二级检查和管理;

4.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项目经费将分步拔付到位,项目经费不得截留、转让或挪用。

八、相关政策

1.入选项目所在院(系)(及相关单位)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提供实验场地、设备仪器等必要的支撑保障条件,保证项目组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从事本资助项目的研究。

2.通过学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有关认定,可替代部分与专业教学相近的实验或实践课程学分;通过验收的项目可计第二课堂相应学分;国家验收和评定为优秀项目的优先给予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资格。

3.参与指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教学津贴。

4.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联系人:罗海萍

联系电话:88206415

电子信箱:luohaiping@zju.edu.cn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一D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