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和《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中条款修改补充的通知》(浙大本发〔2021〕21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自动化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
主任:自动化专业负责人
成员: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思政副书记、各研究所教学副所长、学院团委书记和本科教学办相关人员。
二、主修专业确认容量
2022级自动化专业接收容量如下:
专业(学院班) | 第一轮容量(人) | 第二轮容量(人) | 大一寒假转专业容量(人) | 大一暑假转专业容量(人) | 大二学年转专业容量 |
自动化(控制学院班)2022 | 83 | 5 | 6 | 4 | 3 |
自动化(电气学院班)2022 | 43 | 2 | 3 | 2 | 2 |
注1:两个学院班的专业接收确认工作由两个学院各自进行,学院班接收容量互不打通。
注2:第二轮确认结束后,如有余量,则余量用于接收转专业学生。
三、接收遴选方案
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为工科实验班(信息)大类内学生,第二轮主修专业确认对象是所有大类学生(除限定类或专业的学生外)。学生按不同志愿填报自动化(控制学院班)或自动化(电气学院班),控制学院或电气学院根据学院班当轮接收容量,按以下遴选方案各自进行专业接收确认工作。
1、第一轮确认
①当所有批次志愿学生人数累计不大于第一轮接收容量时,申请学生全部确认录取。
②当所有批次志愿学生人数累计大于第一轮接收容量时:
*当第一志愿人数大于第一轮接收容量时,仅在第一志愿学生中进行遴选,不接收其后各个批次志愿学生。将对所有第一志愿学生组织综合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确认录取。
*当第一志愿人数小于第一轮接收容量,但总申请人数(第一至第N志愿)累计大于第一轮接收容量时,将按学生志愿优先级,自前向后、分批次进行确认,第一至第N-1志愿的学生免面试,第N志愿的学生根据高考相对成绩(计算公式见下)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接收余量的2倍产生面试名单,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确认录取。
③第一轮确认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相对成绩(占50%)和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组成。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学生的专业兴趣、素养和特长等。第一轮确认高考相对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学生高考成绩
高考相对成绩= ——————————————————×100
工信大类内生源地省市的最高高考成绩
2、第二轮确认
① 综合考察遴选,接收有明确专业志向、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学生。
② 第二轮确认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高考相对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组成。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学生的专业兴趣、素养和特长等。第二轮确认高考相对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学生高考成绩
高考相对成绩= ——————————————————×100
浙大在生源地省市的最高高考成绩
特别说明: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天津、海南、山东、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十四个省市实施高考改革的生源地学生跨类确认应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高分转低分。跨校级代码确认视同转专业,学生跨校级代码确认后不得转专业。
3、转专业学生的接收
①已经确认主修专业且未申请过转专业的学生。转专业不受选考科目和高考分数限制,但需符合目标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序号 | 专业名称 | 修读课程名称 | 转专业修读课程要求 | 备注 |
1 | 自动化(控制学院班) | ① 微积分(甲)I ② 线性代数(甲) ③C程序设计基础 ④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 | 大一寒假申请:已修读课程 ①②③ | 所有课程平均绩点>=4.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
大一暑假申请:已修读课程①②③ | ||||
大二寒假、暑假申请:已修读课程①②③④ | ||||
2 | 自动化(电气学院班) | ①微积分(甲)I ②线性代数(甲) ③C程序设计基础 ④电路与模拟电子技术 | 大一寒假申请:已修读课程 ①②③ | 所有课程平均绩点>=4.0且没有不及格课程 |
大一暑假申请:已修读课程①②③ | ||||
大二寒假、暑假申请:已修读课程①②③④ |
②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前置要求:
③确认方法:
参加面试的人数控制在转专业余量的2倍以内,面试名单根据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从高到低排序产生。所有课程累计平均绩点(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构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确认录取。
四、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程序
1. 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递交排序志愿(在系统提交志愿时请务必留本人的手机号码)。
2. 由学院班所在学院组织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当申请人数超过学院班容量时,由学院组织面试进行遴选。
3. 由自动化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最终审核确定主修专业确认结果,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4. 主修专业确认名单上报学校。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浙江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中条款修改补充的通知》(浙大本发〔2021〕21号)以及浙江大学本科生院《2022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通知》执行。
2、招生时有政策规定或约定的学生(包括三位一体、提前批、强基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按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简章或相关约定执行。
3、本方案细则由自动化专业主修专业确认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4、专业确认相关事宜咨询:
控制学院:谢老师,电话:87952457;邮件:xieyingfeng@zju.edu.cn。
电气学院:余老师,电话:87952704,邮件:yuhongjing@zju.edu.cn。
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