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控教育基金”人才培养资助申请的通知,经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评审,现将2021年“中控教育基金”人才培养资助评选结果(第二批)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8日
受理邮箱:yhzhao@zju.edu.cn
序号 | 姓名 | 学号 | 资助项目类别 | 金额 |
1 | 韦婉笛 | 3180101714 | 海外交流 | 3000 |
2 | 胡航 | 3180101957 | 实习实践 | 3000 |
3 | 刘将品 | 3180105573 | 学科竞赛 | 2000 |
请各位受资助的同学及时向学院教学办提交总结报告。
报销发票抬头必须为: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税号:5310000050002017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