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成长,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拟在已退休和在职教师中公开招聘第五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 弘扬正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 热心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责任心强。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主讲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优良。
4. 年龄不超过70周岁(续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 自愿遵守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6. 未承担其它校级督导工作。
二、聘任方式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招聘采取自荐和院(系)推荐两种方式,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本科生院教研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评审,择优聘任。
三、教学督导主要工作内容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检查、座谈、调研、咨询、培训、诊断性听课、现场调研与评价等方式方法,收集教学相关环节信息,对教师教学和培养过程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按长学期制定工作方案。
2. 每周完成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其中每学期(春、夏、秋、冬)第一周听课2次,每次听课2学时。
3. 规范性环节检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检查(每年1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检查(每年1次)、课程考试卷及评阅情况检查(每年1次)。
4. 每一长学期(春夏、秋冬)全体督导工作例会(1-2次)和不定期分组例会。
5. 每年填写2份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小结表(每长学期各1份)。
6. 参加督导外出调研活动或参加全国督导会议。
四、督导津贴
督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聘期内督导津贴由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组成,每年按10个月发放;津贴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由本科生院审核遴选;学校给受聘教师颁发校级教学督导员聘书(一般聘期2年),如有特殊情况或实际困难不能胜任基本工作任务,可由学校决定停聘。
报名教师个请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2),并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控制学院教学办fxx1032@zju.edu.cn。
附件2 《浙江大学第五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信息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