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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浙江大学第五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时间:2019-11-15 来源:本科生教学办 编辑:bksjycse 访问次数:9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帮助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成长,全面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拟在已退休和在职教师中公开招聘第五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      弘扬正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      热心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责任心强。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造诣深、教学水平高,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主讲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评价优良。

4.      年龄不超过70周岁(续聘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5.      自愿遵守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6.        未承担其它校级督导工作。

 

二、聘任方式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招聘采取自荐和院(系)推荐两种方式,每个学院(系)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本科生院教研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评审,择优聘任。

 

三、教学督导主要工作内容

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通过听课、检查、座谈、调研、咨询、培训、诊断性听课、现场调研与评价等方式方法,收集教学相关环节信息,对教师教学和培养过程作出评价和提出建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按长学期制定工作方案。

2.        每周完成随堂听课不少于1次,其中每学期(春、夏、秋、冬)第一周听课2次,每次听课2学时。

3.      规范性环节检查,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答辩;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检查(每年1次)、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检查(每年1次)、课程考试卷评阅情况检查(每年1次)。

4.        每一长学期(春夏、秋冬)全体督导工作例会(1-2次)和不定期分组例会。

5.        每年填写2份个人教学督导工作小结表(每长学期各1份)。

6.        参加督导外出调研活动或参加全国督导会议。

 

四、督导津贴

督导工作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聘期内督导津贴由基础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组成,每年按10个月发放;津贴按照学校财务规定发放。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由本科生院审核遴选;学校给受聘教师颁发校级教学督导员聘书(一般聘期2年),如有特殊情况或实际困难不能胜任基本工作任务,可由学校决定停聘。

 

报名教师个请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2),并于2019年12月5日前将申请表发送至控制学院教学办fxx103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浙江大学第五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信息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