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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夏学期课程考核教学资料归档的通知
时间:2018-06-29 来源:本科生教学办 编辑:bksjy 访问次数:232

各位老师:

2017-2018夏学期即将结束,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成绩评定和资料归档工作,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22&object_id=1045784

出卷和成绩评定要求:

1试卷的难度和考核的知识点要和教学大纲相符。

2、卷面成绩要和录入系统的期末卷面成绩一致。(如有调整,需提交情况说明)

3、期末总成绩的合成(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比例要和教学大纲上的描述一致。(如教学大纲有缺,须补齐,重新提交本科教学办系统内更新)

4、必须有A卷、B卷 以及A卷、B卷的标准答案。

5、同年A、B卷不允许有重复题目;近三年试卷重复率不能超过30%。

特别提醒

试卷上、成绩单上签署的考试日期必须和实际考试时间一致。

同一门课各教学班都需提供完整的教学归档资料。包括A、B空白卷和标准答案。

改卷要求(请务必按此执行)

1.试卷统一卷首(学校模版)。一定注意考试的学年学期不要出错。

2.改卷时要用红笔,并注意不要涂改,若涂改要在旁边签名。

3.改卷批分形式要统一。在每道题的题首位置正向打分

4.评卷人若是同一人,请在试卷总分栏下的评卷人栏中签名;如是多人阅卷请在相应大题的评卷人栏中签名,总分栏下由教学班责任老师签名。每一份试卷都需要签名。不能用签字章。总分栏下必须签全名。

5.不要出现改卷、积分和登分错误。(情况严重者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6.教学班成绩必须正态分布。 

成绩录入:

1.考试前半个月教务处发成绩录入密码给老师。如没有收到密码,请尽快与学院本科教学办联系。

2.考试课程,请务必在该课程考试结束10天内录入成绩非考试课程,请务必在考试周开始10天内录入成绩,10天后成绩录入系统自动关闭。2个及以上老师的教学班,系统授权给课表中第一位老师录入成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成绩录入时间的,请在考试周开始前联系本科教学办调整录入时间。

3.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者按缺考论,课程成绩为“缺考”。成绩录入时,成绩栏选缺考或直接填入缺考(不要记零分)。如果记录零分,系统出来的实考人数多于实考试卷份数。

4.老师录入成绩后,请仔细核对成绩无误,并点击提交,成绩才算真正录入系统(系统不再有自动提交功能

允许成绩更改:阅卷出错/积分出错/登分出错 (情况严重者将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其余情况一概不允许。

更改流程:查卷后,确实存在问题,任课教师进入系统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同时打印纸质版交学院本科教学办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同意。教学办发布公示。

 资料存档要求:

考试课程:

请任课老师打印附件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试课程存档表”,按表中内容上交存档资料。

非统一考试课程:

请任课老师打印附件的“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查课程存档表”,按表中内容上交存档资料。

ftp地址:10.13.11.199

端口:4458

登录用户名:csetest

密码:csetest

请上传到相应的文件夹下,如无文件夹,请联系本科生教学办。建议上传压缩文件。

所有归档的教学资料上交截止期:夏学期课程在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

《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

第四十二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对待学生成绩,客观、真实、综合评定。若出现违纪或随意给分等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任课教师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按时、准确、无误地将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任课教师未按期录入、提交学生课程成绩,且无充分理由的,均视为教学事故,按照《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查课程存档表-.docx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考试课程存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