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春学期监考安排请详见附件。请表格中黄底标注的老师在本周二下班前到学院本科教学办领取监考材料(学生名单等)。
如因出差、开学等情况调整监考时间或老师的,请填写附件2的“浙江大学监考教师替换申请表”,本周四下班前纸质版返回本科教学办(需在考试中提交给学校巡考人员)。
如有问题请联系 87952458
附件1 安排表
附件2 替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