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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4月份学生证补办的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5-04-07 来源:本科生教学办 编辑:bksjy 访问次数:373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证校徽火车优惠卡管理办法》,遗失学生证、校徽、火车优惠卡的学生可以在2015年4月7日-10日申请补办。11,12级学生在系里补办,13级学生在学园补办。现将11、12级补办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必须写明情况,提出书面申请(表格见附件),并在规定时间交至系本科教学办;

2.收费标准:

 补办学生证、校徽各需交费十元;

 补办火车优惠卡需交费七元

3.学生补办的火车优惠卡当学期不发,只在乘车区间盖章,到下学期的任一补办时间凭学生证到系本科教学办办理。

4.领取时间:电话通知。

领取时注意检查学生证钢印、当学期注册章是否盖齐;补办火车优惠卡的学生证“乘车区间”是否已经盖有学校公章。

** 如有需要火车优惠卡充磁或刷新信息的可在4月7日—10日到系本科教学办办理。

附件:申请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