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针对第一阶段选课后同学提出的一些问题和需注意的事项说明如下:
1、 毕业班的同学
毕业设计(论文)等必须选课,不能只选题不选课。
尚有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课程的毕业班学生请务必及时在网上提交补选申请。学校规定,毕业前补考不包括实验、实践课程和春夏学期已有开课的课程以及没有选课记录的课程。
2、10级的同学
请按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选课。有意向申请推免的同学,请注意前三年课程的完成情况和《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办法》中成绩的要求——具体内容可查询http://www.cse.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354&object_id=42710。
3、11级同学
请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选课。培养方案可查询本科生院办公网页的http://bksy.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751970,进入工学类(信息)-自动化点击查看。因11级的同学2013年暑假要搬回玉泉校区,请同学们尽量在紫金港完成前两年的课程修读。以免以后因校区不同造成选课困难。
4、关于“网上申请补选”
学生可在2013-01-08 14:00 至 2013-01-10 24:00和2012-2013学年春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补选”。
(1)申请对象:选本大类(或本专业)必修课程有困难的学生、上课时间冲突的学生、选修课学分不够的毕业班学生、因住宿搬迁校区必须提前修读课程的学生等。
(2)申请条件:符合申请对象的选课学生申请补选的课程原则上应是在选课前两个阶段曾经选过但未选上的课程、上学期考试未通过的课程。
(3)申请门数:一般学生限1至2门,特殊情况(如刚复学的休学学生)适当放宽。
(4)申请步骤:规定时间内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填写 “浙江大学本科生课程补选申请表”并经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即可,无需下载申请表。学生操作时不要拦截浏览器弹出窗口,否则容易导致操作失败。
(6)申请处理:原则上,冬学期末的第一次补选申请应在寒假前处理完毕;春学期初的第二次补选申请在规定截止期前处理完毕。请选课学生注意在审核处理结束后及时上网查询结果,避免发生“未选上而去上课”、“已选上而不去上课”的情况。
(7) 撤消申请:一旦补选申请被审核通过,将不能撤消申请,也不能删除该课程。
(8)注意事项:
同校区开设的相同课程尚有其他容量不满的教学班,且上课时间不冲突,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冲突+免听”)申请补选容量已满的教学班;不得补选已经达到场地容量上限的教学班。不符合条件的补选申请一般不能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的补选申请在补选人数超出补选最大极限时,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审核处理。
第二次“网上申请补选”安排在2012-2013学年春学期初,主要针对参加过2012-2013学年冬学期末课程考试未通过学生的重修补选、因教学班停开导致必需的改选、以及应修未修的大一本科课程的补修。其他情况应主要在第一次“网上申请补选”阶段提出申请。
如果有不及格课程需补考,应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区分清楚是选择“统一补考”还是“跟班补考”。“统一补考”由选课系统自动安排,一般安排在下一年内(秋学期或春学期开学初)进行;“跟班补考”必须在下一个长学期或以后学期正常选课时间内选择某个教学班参加期末考试。补考只有一次机会,补考缺考按自动放弃补考资格处理。不及格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或者补考缺考,可以选择重修。重修必须按正常程序选课,在实际操作时应先放弃补考资格,才能进行重修选课。
如有问题,请务必及时和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7952458 13958105325 邮箱bksk@iipc.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