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3届本科毕业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即毕业照拍摄工作定于2012年11月开始。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1.学生本人通过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毕业结业—毕业信息核对”栏,逐个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生源所在地、政治面貌、民族”等个人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名,于拍照当日由小班班长收齐交系本科生科。已确认的信息不能再更改,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资料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修改,必须将“浙江大学招生录取报批表”及招生办(浙大或高考报名地)、派出所等部门的相关证明交学籍管理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88206236。相关证明必须是原件或盖有相关部门的公章。
3.出生日期栏内容与身份证号码中的“出生日期”必须一致。
4.港澳台学生身份证号为“港澳台侨码”,留学生为“护照号码”。
5.“政治面貌”栏信息根据实际情况以“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内容修改。
二、毕业照拍摄
1.根据新华社有关规定,为保证图像信息采集的质量,学生一律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拍摄,一位学生只能拍摄一次。
2.学生拍照时应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并避免穿着黄色、蓝色的上装。
3.拍摄顺序严格按以下公布的时间进行。拍摄过程中,学生要按序逐个签名、拍照。
10点40分—10点50分 0902班
10点50分—11点 0903班
11点—11点10分 0904班
11点10分—11点20分 0905班
如有问题请联系本科教学办 谢老师 87952458
本科生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