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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本科生试卷印制新流程和统一试卷卷首给任课老师的通知(转)
时间:2009-10-27 编辑:ylxie 访问次数:778
按照本科生院的要求,  2009-2010秋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实施试卷印制流程,请各位本科课程任课教师注意查阅并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规范本科生试卷印制,适应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本科生院教务处经研究讨论并征求广大院(系)教学管理人员、任课老师的意见,特制订以下操作流程:

一、任课老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并打印“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印制单”(简称“印制单”)和“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领取单”(简称“领取单”)。

二、任课老师在印制单上填写“委托人”和“联系电话”后,将印制单和领取单送交到相应校区的印制点。每个校区都有分设试卷印制点, 详细地址在印制单和领取单上有注明。

三、印制点负责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核对试卷印制信息有效,经双方协商后由任课老师在印制单上填写好“预约领卷时间”留印制点保存。500份以内请提前3天预约, 500份以上请提前1周预约。

四、印制点负责人在领取单上签名并填写“预约领卷时间”后交任课老师。

五、任课老师凭领取单并按其上的“预约领卷时间”到印制点领取试卷,核准无误后在领取单上签名,并交印制点备存。

六、每学年秋学期、春学期开学第一周,后勤集团所属浙江大学印务中心(或教材服务中心)汇总各试卷印制点的印制单及上个长学期的本科生试卷印制汇总表,交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

七、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依据教务管理系统对本科生试卷印制汇总表及印制单进行校对,对有出入的部分与后勤集团所属浙江大学印务中心(或教材服务中心)复核。

八、教务处根据经复核的试卷印制数量支付给后勤集团所属浙江大学印务中心(或教材服务中心)试卷印制费用。

     本试卷印制流程从2009-2010秋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实施。为防止试卷印制流程在实施前期有疏漏,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特别安排因各种原因无法从教务管理系统上正常打印“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印制单”的教师可以直接到课程与考试中心打印,有问题也可以直接到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咨询。课程与考试中心地址为:紫金港校区东B102-3;联系电话:88206187;联系人:谷辉。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09-10-26

附:任课老师教务管理系统操作步骤

1. 任课老师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下面的“试卷印刷申请”

2.任课老师在弹出的“试卷印刷申请”窗口中,先选择学年学期,然后在“课程列表”中点击需印卷课程的“申请”按钮。

3任课老师在申请信息窗口中选择或填写相关资料:先在教学班列表中选择一个教学班印卷或多个教学班一起印卷。如果同一课程的多个任课老师委托其中一位老师一起印卷,受委托老师先勾选“显示所有任课老师的教学班” 按钮就会显示所有任课老师的教学班,然后选择委托老师对应的教学班,注意不要误选。选好教学班后再选择“纸张类型”、 “印刷地点”(注意教学班所在校区,建议印制点的选择采取就近原则),填写“每份张数”、“白纸张数”。“选课人数” 和“补考人数”根据所选教学班自动统计。填好所有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然后再点击“打印”按钮打印“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印制单”和“浙江大学本科生试卷领取单”。

4.申请好的印卷信息可以在“已申请列表”中查询,可以打印、修改、删除。

5.任课老师送交印制单和领取单到印制点,印制点工作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确认。  

B.本科生院关于统一采用浙江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卷首的通知

    为了提高本科课程考核质量,完善课程考核管理,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浙大发教[2005]112号)的规定,在任课老师出试卷时,需采用浙江大学考试试卷统一卷首(见附件),试卷送印时卷首由各印刷点负责人审核。

                                      本科生院教务处课程与考试中心

                                             2009-10-28

附件:

 

浙江大学本科生考试试卷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