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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期末考试相关注意事项给各位任课老师\监考老师的通知
时间:2009-11-10 编辑:ylxie 访问次数:930

试题要求:
1.试题题型要丰富。从以大纲为标准的知识层面、认知层面、知识的把握层面和知识的分布层面四个方面把握命题考试的科学性。试卷不只是要求学生列出所学的知识如概念、公式等,更需要融会贯通某领域的综合知识。
2.难度适中,学生成绩成正态分布。
3.笔试要求出A、B卷,考试时间原则为2小时,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考试时间的,请拨打学校课程中心电话88206185。
4.注意试卷保密。保证试卷的准确性。

(1)教师首先设置成绩比例,比例总和为100%
(2)选择记分制
(3)输入平时和期末卷面成绩,如果是百分制的话会根据成绩比例自动显示总评成绩,其它级制(五级制、二级制)总评成绩在保存后会自动根据成绩比例转换成相应的成绩。其它级制录入成绩时总评成绩栏可以为空,保存后总评成绩会自动转换,若保存时总评成绩不为空,则以此教师输入的总评成绩为准。录入补考成绩时只需录入平时和期末卷面成绩,保存后总评成绩会自动转换成相应的补考成绩(补及格、补不及格),若保存时总评成绩不为空,则以此教师输入的总评成绩为准。其它的一些特殊情况的成绩,系统会在相应的成绩栏内默认相应成绩或在备注那标明(如放弃考试,缓考等)
(4)保存
(5)保存成功后打印成绩(成绩2份、全部成绩1份)和试卷分析表(1份)
特别注意: 没有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栏不要输入0分,而是双击成绩录入栏,并在下拉框中点击缺考,否则上交的试卷份数和成绩单上的实考人数对不上。 
资料存档要求:
1.空白试卷一份(笔试要求有A卷和B卷);
2.阅卷标准答案一份;
3.学生考试答卷(份数与成绩单记录的实考人数一致);大型作业和综合设计类的请交作业或光盘(光盘中一个学生一个文件,文件名用学生的学号、姓名);
4.签上任课教师姓名的成绩单(只含总评成绩)一式两份、包含平时成绩的成绩单一份、试卷分析表一份;
5.教学日历一份,请从《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6.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主考用)(请见附件)。
7.试卷上交时请按照成绩单顺序排好。

以上资料请务必于考后一周内交系本科生科(玉泉工控所楼213)。以便按时编号存档。

 

二.给各位监考老师:

    请监考老师查阅附件的日程安排,安排好时间以便按时参加监考工作.请各位老师注意以下应做事项:

1.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在考场门口张贴考生座位表(共2份,一份用于张贴,一份用于学生签名);(玉泉的教室没有座位表)
3.在黑板上公布本场考试科目,起止时间;
4.做好考场清理工作,组织学生有序入场,要求学生将规定不能携带入考场的物品如书籍、讲义、笔记、资料、手机、电子词典、计算机等放在指定位置,学生周围切勿有相关物品放置,在考试前,必须完成。特别强调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均应关闭,和其他物品一起放在指定位置,不能作为钟表使用;
5.检查学生的有效身份证件;
6.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必须向学生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宣读考试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
7.发放试卷,提醒考生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规定位置书写姓名、学号等信息,看清试题要求和答题方式;
8.核对考生姓名、学号与考生所填姓名、学号是否一致,并请学生在考生座位表上签名;发现不相符或替考、代考者,应将有关情况填入考场记录单,按作弊相关规定处理;
9.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纪律。不能看书看报、接打手机、聚众聊天、擅离职守、给学生暗示答案,不能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
10.认真检查学生遵守考场纪律情况,对违反考场规则的学生,可令其退出考场;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允许其入场,以旷考记录。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应立即给予口头警告;如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当场认定并没收作弊物证,收回试卷,令其退出考场,在其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名;若认定学生有作弊行为,未按浙江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的规定处理,将对监考教师按《浙江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11.考试期间,拒绝一切外来无关人员进入考场,对上级领导和巡视员临场检查,应积极配合;
12.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突然病到,且短期不能缓解,无法继续考试,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13.考试结束,清点试卷,同时邀请2名参加考试学生共同当场清点试卷份数,并由学生代表在主考教师的《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相应位置上签字;
14.考试结束,如实填写《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并签名,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及主要情节应作明确的记录和认定;
15.主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将《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交系。若有异常情况发生,主考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交至系本科办公室(玉泉工控所楼213;
16.监考教师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请务必提前电话通知控制系本科生办;
17.紫金港校区考试期间班车安排请在考前查看本科生院网页(注意有二场考试的中间有校车接送);
18.监考教师在最后一场监考工作结束后请及时将《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监考职责测试考场学生签名单交本科生办,领取监考酬金。
19.控制系本科秘书:谢依玲 87952458 13958105325

    监考工作比较辛苦,尤其是早上8点场的,但还是希望老师能按时到考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

 

 附件:

 

 浙江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主考用)  

 考试日程安排 

 本科期终考试监考操作规程

 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

 浙江大学监考职责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