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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人员办理科研项目交接表程序
时间:2022-11-03 来源:科研办 编辑:kxyjcse 访问次数:14

根据《浙江大学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浙大发科〔2018〕3 号),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流程,规避风险,请各单位在审批教职工离校手续时,严格把关,若拟离校人员仍有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在研项目,需向科研院提交由分管科研副院长亲笔签名、单位盖章的拟离职人员在研项目相关交接处理情况的报告,涉及重大重要项目时请附单位党政联席会纪要,经科研院审批同意后再办理离校手续。

根据老师在科研院在研的不同项目,请填写项目交接表(高新项目填写附件1;基海项目填写附件2),由本学院事业编教职工作为接替人,请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一份原件交至各项目业务主管科室(高新项目:紫金港东三119,联系方式88981099;基海项目:紫金港东三123,联系方式88981080);一份交学院科研办;一份自己保留。



附件1:项目交接表(高新部).docx


附件2:项目交接表(基海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