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已经到我校,现将具体通知转发如下,
请有相关基础的老师积极申报。
联系人:科研院成果办 张君飞 88981082
中国商业联合会文件
中商会科[2009]1号
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中国商业联合会
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代管协会,相关专业行业组织,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中关于“鼓励服务业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中关于“积极创新服务业组织结构,加快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服务领域技术创新”精神,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商联”)设立了“服务业科技创新奖”项目。该奖项旨在通过奖励服务业领域的技术产品、管理制度、经营理念、流通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创新卓著的组织和个人,来进一步推动服务业企业的科学发展。继2007年成功举办“首届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全国服务业创新型企业”活动之后,我会将继续组织推荐申报“第二届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并从获奖项目中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组织的国家奖项的评定。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
(二)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奖
(三)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人物奖
(四)中国现代服务业创业奖
二、评审组织
“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由中商联主要领导、中商联代管协会、地方商业主管部门、地方商业联合会负责人及行业专家组成。
三、评选范围
(一)传统服务业:面向用先进的理论、思维方法、经营管理方式和科学技术手段改造和提升的传统服务业,如贸易批发、零售业,批发市场、旅馆及娱乐服务业,婚纱、摄影、美发美容业,家用电器维修、旧货、百货业,烹饪、饭店业,酒类、肉类、副食流通业,家庭服务业,印章、制冷、五金交电化工业,典当与拍卖、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等。
(二)现代服务业:面向在传统商业基础上不断创新的现代商业服务业,如大型购物中心、大卖场、专业化购物中心、专卖店、连锁超市等;面向引领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信息化技术的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网络服务业;面向新兴服务业,如电子商务、物流、仓储、运输、配送、新型会展以及技术、智力、人力资源、国际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服务业和研发、科技交流与推广及设计、评估、咨询等服务业;面向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产品研发等众多领域的服务外包业。
(三)基础服务业:综合信息服务业;面向商业开发的图书、动漫、艺术等文化创意产业;面向工业设计、工程咨询、可研报告编写、技术经济分析咨询等工业服务业。
四、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上述服务业领域技术产品创新、管理制度创新、经营理念创新、流通秩序创新、基础设施创新等方面成效卓著的组织、服务业领域成功企业的卓越管理者、大专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均可申报。
五、申报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各代管协会,地方相关专业行业组织对本地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按分配名额和相关要求推荐申报;国资委所属中央大型企业、国家和部属科研院所、各大专院校可直接申报;通过相关行业二名以上专家共同推荐申报。
(二)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的推报材料按标准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奖”、“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人物奖”、“中国服务业创业奖”。
六、申报材料
(二)同一企业或个人最高限报两个奖项。
(三)原则上各省级单位推荐名额:在奖项设置的第(二)、(三)、(四)奖项中,分别不超过20个。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套须加盖红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软盘一张(或发Email至fuwuyechu@yeah.net)。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七、评审标准
(一)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有一支稳定的科研队伍,具有较完备的科研设施,有专项资金投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自主研发、联合协作或社会公益)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并取得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项目科技含量、技术经济指标达到相当水平,在促进行业科技创新的作用明显,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
(二)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企业有专项资金投入用于科技创新项目(自主研发、联合协作或社会公益)的研究开发或技术改造,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并有很强的行业带动性;健全创新管理制度,将科技创新机制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员工具有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企业创新的核心价值观较强。
(三)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人物:热爱祖国,热爱企业,有较强的求实创新精神和适应市场竞争的创新意识,并将其成功地应用于管理工作或科技项目的实施中,为本行业(领域)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有不少于三项关于经济理论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标准制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四)中国现代服务业创业奖: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内有重大突破,取得系统性或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持续的创新能力,能开发市场创新产品;企业主要创建者之一,在本企业担任CEO 5年以上,并具有优秀的做人品格、坚定的创业意志、卓越的创新能力和突出的领导能力;创建了一种管理理论或管理和经营模式,并因此而改变了原有的、不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行业格局、技术标准或相关规则;所领导的企业被国内同行视为典范,并实践着自身的社会责任。
八、评审程序
2009年8月1日至31日,评审委员会按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2009年9月1日至9月10日,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初评结果。
2009年9月11日至9月30日,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进行终审,并将最终结果通知各相关申报单位和个人。
九、宣传表彰
(一)2009年底(具体时间待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办“中国现代服务业创新与发展大会”,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在中国商业联合会网站以及全国相关大型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展示获奖单位和个人形象。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质量部(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栋
电 话:010-68392471 68392469
传 真:010-68392469
E-mail:fuwuyechu@yeah.net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403室(100834)
附件:1.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推荐书
2.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企业奖申报书
3.中国服务业科技创新人物奖申报书
4.中国现代服务业创业奖申报书
5.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三日
各相关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