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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2010年度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
时间:2010-03-01 编辑:jffan 访问次数:932

 

各有关单位、老师:
2010年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继续推行网上申报,常年受理的申报制度。具体详见科技厅门户网站: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zjkjt.gov.cn/html/zxtg/detail.jsp?lmbh=0101&lmms=通知通告&xh=17656
我院现就2010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项目评审和立项时间安排
为提高立项项目安排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项目评审和立项时间作如下调整: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2010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6月25日。通过评审论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立项的,纳入省级备选项目库,作为2011年计划项目,按照“十二五”科技发展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二)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2010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三)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截至时间为6月25日,评审论证后纳入备选项目库。
上述各类计划项目申报时间安排有调整的,请参见在线申报系统的相关说明和补充通知。在上述截止时间后申报的项目,将作为以后批次项目进行立项论证。
二、关于公益技术应用研究计划
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即原来的面上项目)是今年开始启动实施的省科技计划,主要面向社会公益领域、产业竞争前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具体规定详见《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项目申报采取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限额数将另行通知各学院、系科研科。
三、组织申报和程序
(一)网上申报程序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实行网上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新网址:http://xm.zjkjt.gov.cn /exit.action。
新用户注册请联系学院、系科研科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启用;老用户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院、系科研科进行密码重置。
新项目申报后,先由学院、系科研科审核,审核后上报科研院;科研院审核后上报科技厅。
各项目申报人在完成项目在线申报后,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学院、系科研科在推荐申报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回避的信息(如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等)应当在可行性报告中回避。
通过审核并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由学院、系科研科汇总后报送科研院。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同时附送纸质申请表(承诺书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县科技局初审意见要求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二)项目受理
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即原来的面上项目)由科研院农社部、高新部、海外科技合作办按计划类别分别受理。【C01、C11、C21、C31交高新部;C02、C03、C12、C13、C22、C23、C32、C33交农社部;C04、C14、C24、C34交海外科技合作办】
钱江人才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受理。
软科学研究项目由社科院受理。
网络受理由项目在线申报系统自动受理,系统常年开放。在线申报咨询电话:0571-85116723,87050607。
四、关于申报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注意事项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可在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不限项)和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限项)两类中申报。按照《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合作研究项目(申报主体是高校、院所和企业)和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化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企业)两类。优先支持再创新产业化项目。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递交的纸质材料除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外,还要递交与外方的合作协议,外文的协议需提供中译件,一并附在可行性报告后。
 
五、科研院各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农社部:严智宇      88981029
高新部:金王平      88981187
基础研究办:李安华 88981226
海外科技合作办:曹  阳 88981775
社科院业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重大项目发展部:陈婵      88208799
 
附件1: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