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全校仪器设备资产检查的通知》要求和《浙江大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20〕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学院仪器设备资产管理、摸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制定本次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资产清查,对本学院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完善现有仪器设备的领用人和存放地点,做到标签完整、人物一致、账物相符,使固定资产设备更好地发挥教学科研作用。
二、 工作小组及职责分工
为做好本次设备资产的检查工作,拟成立控制学院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小组,组织、指导、监督本次的检查工作:
组 长:侯迪波
副组长:冯毅萍 朱也也
成 员:仲玉芳 曹 峥 金 伟 刘之涛 宋岳琪
各所、实验室保管员要监督老师自查的进度,回答老师自查中遇到的问题,在老师自查完成后进行本部门设备清查确认工作,做到账物清晰,人物一致,签物一致。
三、 工作内容和步骤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0年3月31日前入账且目前在账的仪器设备。
(一) 自查自纠(4.27-5.20)
学院老师登录“浙江大学仪器设备管理系统”(http://equipinfo.zju.edu.cn/sfw),根据“我领用的资产”模块中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设备资产清单,认真核对检查自己管理的仪器设备实物、存放地点信息、检查仪器设备标签是否正确并粘贴到位,做到账物相符。
具体要求见发给老师的操作说明!
(二) 保管员清查(5.18-5.31)
在老师自查的基础上,各所、实验室保管员要对照清单与各位老师一一核对,采取以账对物、以物对账的清点核对方法盘点实物资产,保证所有资产均被清点。固定资产的实物和账目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做好登记并与设备处沟通更新。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登记,及时向工作小组反馈。对于“有账无物”的设备要督促老师填写《浙江大学有账无物仪器设备上报表》,做好核实汇总。
(三) 学院抽查(6.1-6.5)
在老师自查、保管员清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工作小组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学院网上公布,对不符合学校规定要求的,要求相应人员尽快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将暂停新增设备的权限,直至整改完成。
(四) 材料准备(6.6-6.9)
撰写2020年资产检查总结报告,汇总“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设备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逐台设备撰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五) 迎接检查(6.15-7.17)
准备相应材料,迎接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的抽查。
四、 工作总结
对此次仪器设备资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针对检查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