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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系关于仪器设备清查和报废的通知
时间:2015-04-07 来源:实验中心 编辑:yfzhong 访问次数:640
控制系关于仪器设备清查和报废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浙大发设〔20151号)的规定: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清查核对。清查时应核对实物,检查标签是否粘贴到位,做到帐物相符。如有长期积压不用或多余的仪器设备,可通过院系(部门)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进行校内调剂。控制系决定从即日起至五月底对我系所有设备资产进行一次彻底清查,本次清查拟分两个阶段进行,47-417日为老师自查清理阶段,请各位老师登陆“设备资产管理系统(校网主页右下角)”查看自己名下的设备,然后自查相应的实物是否存在,存放地点是否一致,设备标签是否完整,保证账物相符。如在自查过程中发现有长期不用或损毁的设备请在设备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废(注意:一般仪器设备报废使用年限必须满5年),然后将打印好的“浙江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交到老楼312;如果觉得某设备还有使用价值但自己基本不用了请与我联系调剂给系里其他有需要的老师。420-5月底为各个账户设备管理员到老师处进行账物逐一核对的阶段。到时各位设备管理员会提前与每位老师联系上门核对时间,请老师们大力协助。谢谢!
 
清查过程中标签缺失或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仲玉芳  yfzhong@iipc.zju.edu.cn ,13296769291

附件:浙江大学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办法(2015